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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履行原则为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找人代替履行合同,显然违背了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合同一方如有异议,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属性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是特定主体间的合同,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亲自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找人替班,违反了劳动合同亲自履行原则,该履行行为视为无效,但并非替班行为不问缘由一律认定为无效,如果用人单位事后认可该替班行为,则不应当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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