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适用
8.1.1 合同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是相对的,
一部法律相对另一部法律可能是一般法,但是相对于其他法律时又有是特别法。比如《合同法》相对于《民法通则》则是特别法,相对于《保险法》中的保险合同规范又是一般法。还有《拍卖法》,它也是《合同法》的特别法。
8.1.2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1. 适用总则规定。就是《合同法》分则没有规定或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总则的规定。
2. 类推适用。如果法律对该合同没有设定规则,那么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8.1.3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1. 适用当事人处理合同争议所选择的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选择中国的法律,也可以选择外国的法律。
2. 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前提是,在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最密切联系因素包括住所,营业地,签约地等。
3. 适用中国法律。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我国法律。这是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不能约定排除,否则无效。
第二节 合同的解释 (2学时)
8.2.1 合同解释的含义和有关学说
(1)意思说(意思主义),强调探求当
事人的真意,考虑订立合同时的心态,如果表意与真意不一,按真意理解合同。
(2)表示说(表示主义),强调当事人内心意思不是合同成立要件,表意与真意不一,按表意理解合同,以保护对方的信赖利益。
我国采用表示说,但也给意思说留有一定空间,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8.2.2 合同解释规则、原则
(一)文本解释和意思解释。所谓文本解释是按照合同条文的语言表达方式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合同是由文字或语句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通过对语句或文字进行惯常的逻辑意义分析,解释合同中的内容。
(二)整体解释
整体解释是将合同的各个部分看作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整体,通过对整体中各个部分作用的分析,判断条款中所包含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一个合同是一个整体,要理解其整体意思必须准确理解其各个部分的意思;反之,要理解各个条款的意思,也必须将各个条款置于合同整体之中,使其相互协调,才可能理解各个条款的正确意思。
三、目的解释
目的解释,指解释合同时,如果合同所使用的文字或某个条款可能作两种解释时,应采取最适合于合同目的的解释。这是合同解释的核心原则
四、习惯解释
习惯解释,指合同所使用的文字词句发生歧义时,应参照交易习惯予以解释。
交易习惯,是指在交易中大家普遍接受的,长期、反复实践的行为规则。
六、诚信解释
诚信原则是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在合同解释
中亦应贯彻执行,用诚信原则解释合同,体现自由和公平,平衡双方的利益,自然也符合当事人的真意,其结果也是当事人所希望的。
第三节 合同争议的解决 (1学时)
8.3.1 解决争议的途径
(一)和解
和解是当事人之间在没有第三者参加的情况下,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一种活动。
(二)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三)仲裁
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诉讼
诉,就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争议,并将该争议提交给法院解决的一种请求。
讼,就是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活动。
8.3.2 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一般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就是合同法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