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在“包租人”手上租下某公寓的张小姐,发现居住的房子楼上漏水,致使自己房屋书柜上的书被湿透了。与楼上住户理论,该住户却要求房东出面解决。但张小姐从未见过房东,唯一接洽过的“包租人”又不肯出面解决问题,让她觉得很苦恼。
【律师分析】
《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本案中,张小姐作为房屋内书柜上书的主人,对这些书享有物权,当自己的书因其他人的侵权行为受到损害时,完全可以要求侵权人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
【律师建议】
陈小姐可以绕开房东,而直接以侵权为由,要求楼上的住户解决漏水问题。建议陈小姐可以自行和楼上的住户协商,妥善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