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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38-37195
支付令异议书
异议人: 。 法定代表人: 。 我认为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 字第 号支付令不符合法定条件。理由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 年 月 日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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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所属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04A幢14层 联系电话:025-84690699 13913837195 传真:025-84699417 QQ:596726854 邮箱:xieyinglawyer@163.com 版权所有:谢瑛律师_南京律师_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_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