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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的刘先生说,他和妻子是再婚,只有一个女儿。现在女儿结婚了,一直没回过家,对他们也不闻不问。刘先生就想问一下女儿结婚后还有有没有赡养他们义务?
答:刘先生的女儿有赡养义务。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会因子女结婚而消除。赡养义务主要是要求子女对父母在生活上进行照顾,经济上进行帮助,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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