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尚欠乙方货款人民币194万元,甲方同意将其承租的 号铺面(下称“铺面”)的合法承租权、使用权、续租权及铺面租赁押金全部无偿转让给乙方,作为其欠款担保,经双方确认,铺面的权利价值折算为人民币 元(下称“折算价值”)。
二、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享有铺面的承租权、续租权及铺面押金的所有权,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将铺面租赁合同、押金凭据等原件交给乙方保管。
三、如甲方 年 月 日前未能还清全部货款,甲方应自 年月 日起将铺面交付给乙方使用。
四、如甲方 年 月 日前能够还清全部货款,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收回乙方铺面所有权利,乙方不得拒绝,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如甲方 年 月 日前未能还清全部货款,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铺面的任何权利,未还货款不足抵扣折算价值的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
六、甲方应当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合法使用铺面,协助乙方与原房东直接签订或续签协议。
七、铺面交付前的相关税费及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铺面交付后的相关税费及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擅自将铺面转让给第三人或逾期拒不向乙方交付铺面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向甲方追偿全部货款,甲方并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未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向甲方追偿全部货款
十、本协议并不影响乙方采取任何合法手段向甲方追偿全部货款的权利。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