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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拖欠租金)

时间:2011-09-13 11:37:12

  

律师函


XXXXXX贸易公司:
就你公司拖欠XX石油管理局驻XX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租金及相关费用一事,本律师受办事处委托和X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具体事实,现向你公司发出律师函。
1.你公司应在XXXX年5月15日前向办事处付清房屋租金和相关费用共计214278.62元,并清理租赁设备和设施,交接租赁资产,否则,办事处将在XXXX年5月16日停止XXXX酒店三楼的水电供应,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2.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本律师将代理办事处把此事诉诸于法律,起诉至XX市XX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你公司的法律责任。届时,办事处将不再保留与你公司友好协商的余地,你公司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而且还应向办事处支付滞纳金 元、违约金10713.93元,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你公司承担。
特此函告!
XX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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