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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购房案例教您维权

时间:2011-12-25 19:02:20

  

   每年年底,是商品房交付的集中期,也是房地产市场投诉和纠纷的高发期。和往年一样,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出现购房人关于房屋面积、景观等缩水问题的投诉。为了保障购房人利益,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昨日,记者采访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

  套内面积咋比合同少4%

  【案例】用积蓄买了一套房,可面积咋比合同少了4%?提起买房,市民赵女士一肚子火:“当时双方约定,如果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比例绝对值低于3%时,超过可退房。可前几天交房后,自己委托一房产测绘单位重新测量,发现套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少了4%。”

  【支招】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无条件退房,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楼盘重点景观区建起楼房

  【案例】上海市民钱先生满心欢喜地购买了一套景观房,售楼小姐当初指着模型介绍了楼盘的具体规划,还重点介绍了一处赏心悦目的景观,买下房入住半年后,他和很多业主都十分郁闷,原来,随着二期工程建设的推进,这处重点景观变成了一幢楼房。

  【支招】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这一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钱先生的这一案例中,房产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会所和泳池面积都缩小

  【案例】“当初楼盘介绍书说,小区将设有8000平方米的高档会所,还有室内游泳池等设施。”市民孙小姐说,当时也是被小区配套所吸引,才买了这套房,谁知道现在拿到房子了,小区里的会所面积却不足4000平方米,足足比当初购买时减少了一半,游泳池规模也很小,还对小区之外人员开放。

  【支招】在这一案例中,该楼盘的介绍书属于宣传资料和销售广告,孙小姐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意收集,如果交付的房屋与宣传资料和销售广告不符,孙小姐可以联合小区业主,以集体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8米的楼高咋降十厘米?

  【案例】当时签订的预售合同约定房屋层高为2.8米,交房后,市民李先生却发现房屋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层高只有2.7米。

  【支招】购房合同的订立主体是李先生和开发商,因此房屋层高为2.8米的约定对开发商有效。实际交付的房屋层高仅有2.7米,表明开发商擅自变更了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使用年限咋缩了7年

  【案例】市民周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去年购买房产前,售楼小姐告诉他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但购买之后,他才发现合同附件《房屋土地状况》备注里写着土地使用期限为2007年至2070年,房屋实际的土地使用年限仅为63年。

  【支招】通常开发商从政府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所以楼盘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都不会是70年。专家提醒,市民在购房前应该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使用年限,弄清两者的区别,避免权益受侵害。(实习生 虞璐 记者 默然)
 
 
来源: 中工网-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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