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A,男,××岁,××市××县人,×族,××市××中学学生,住××
县×路×号×楼××号。因故意伤害于××年××月××日被拘留,××月××
日被取保候审。××年××月××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
××月××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
(应详述,此略。)(卷宗第×页)
2.被告人A的陈述
(应详述,此略)(卷宗第×页)
二、有关证据
(应详述,此略。)
法医:王××
医生:胡××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
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章第×条。
2.《刑法》第×条。
四、案件情节及有关法律规定
1.法定从轻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酌情从轻情节: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3.其他情况:被告人系中学学生,于××中学读书。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
学习成绩较好。
阅卷人:
一、本文书制作要点如下:
1.事实。
2.证据。
3.法律依据。
4.主张立场。
二、格式:
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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