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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时间:2009-05-20 16:50:30

  


1、青岛市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464元;

2、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999元。

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09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03元。

5、2008年度青岛全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22986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296元(每月19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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