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139-138-37195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热点 > 资讯内容

“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启示

时间:2009-12-22 20:38:50

  

  

    一年前,“人肉搜索第一案”一审判决。

  事情起因是:31岁的白领姜岩,因丈夫有婚外情跳楼自杀,并在自杀那天开放了自己的“死亡博客”,顿时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丈夫王菲不仅在网上遇到声势浩大的声讨和追杀,还在现实中被解雇、被电话骚扰、被“大字报”讨伐,甚至有网友在王菲以及父母家门口围堵……

丁一鹤

  自杀始末姜岩丈夫及前男友还原事件真相

  姜岩始终没有打开心房和王菲进行彻底的交流,而是最终选择了在博客里和自己对话,用文字记录忧伤。

  姜岩1976年出生于北京,上大学时与来自安徽的同学张乐奕谈了4年恋爱,毕业前两人和平分手。张乐奕毕业后留在北京,后来成为某外资公司的高级技术顾问,而姜岩到农业部工作并被安排到非洲工作两年。回京后,姜岩于2002年5月与王菲在网络上相识,并在现实中恋爱。25岁的姜岩和21岁的王菲开始租房同居,王菲去一所大学学习广告设计,毕业后进入奥美广告公司,并在广告设计方面表现出极高的天赋,一年连升三级,工资也拿到了近万元。

  2002年两人在北京东四环远洋天地购买了一套期房,2004年搬入居住。2006年初,姜岩提出结婚,遭到王菲反对,两人争吵之后王菲妥协,但前提是不举行仪式,不摆酒席。

  婚后,两人关系开始冷淡。2007年王菲进入了盛世长城广告公司,2007年“十一”长假,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到意大利旅游。10月21日,姜岩突然发现了王菲与东方的亲密合影。在姜岩的追问下,王菲承认和东方的婚外恋。两人开始陷入无边无际的争吵中。

  姜岩是一个孤傲清冷的女子,她始终没有打开心房和王菲进行彻底的交流,而是最终选择了在博客里和自己对话,用文字记录忧伤。2007年10月22日,姜岩正式写下死亡博客的第一篇。之后她锁定博客,使他人无法浏览。

  12月26日,去意已决的姜岩在博客上贴了最后一张照片———就是引发夫妻大战的王菲和东方的那张亲密照,向王菲发出了一个“网络追杀令”。29日姜岩从24楼上跳下自杀。

  “人肉搜索”从虚拟世界延伸至现实生活中

  对王菲的攻击开始从虚拟世界延伸至现实生活,不断地电话骚扰王菲及其家人。

  姜岩自杀后,她的博客被网友转贴到各大论坛,引起极大关注。因为博客中公布了王菲和东方的照片和姓名,很快,王菲和东方的电话、家庭住址等内容都被网友们“扒”了出来。众多网友留言,谴责王菲及“第三者”。

  张乐奕决定自己建立一个网站,让大家对“死亡博客”事件有一个全面了解。于是,张乐奕用姜岩博客的名字申请了一个域名,2008年1月11日晚,“北飞的候鸟”网站正式开通。

  姜岩自杀事件在王菲所在的公司成为爆炸性新闻。1月11日,公司暂时停止王菲和东方的工作,其后责令两人辞职。

  1月14日,一位自称是王菲同事的网友在天涯论坛写下一个帖子,描述姜岩自杀当天王菲“正常上班,很开心的样子。正常工作、和东方一起吃午饭、在公司打游戏”。

  这个帖子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立即在网上引起巨大波澜。有人通过种种渠道调查出王菲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并将其公布到互联网上;接下来,对王菲的攻击开始从虚拟世界延伸至现实生活:不断地电话骚扰王菲及其家人;网友们怀抱鲜花到王菲家门口祭奠亡灵;多拨网民赶到王菲父母所在小区,在其家门口写下“血债血偿”等字样;一些网民轮番在王菲父母家楼下袭扰王菲,致使王菲成为惊弓之鸟。随后,一些“通缉令”、“追杀令”、“悬赏令”在网上发布。

  很快,网友们从网络声讨改成现实攻击。他们来到王菲和东方所在的单位,又追到东方的新单位骚扰,并多次集体到王菲父母家散发传单并在小区内广泛宣传“王菲逼死妻子”的消息。

  状告网站王菲将3家网站告上法庭

  在法庭播放两位老人的录像时,大多数网友在默默地流泪,有的网友小声抽泣起来,悲伤的情绪很快感染了旁边的网友,于是数名女网友都拿出纸巾擦拭眼泪。

  网友们还通过“人肉搜索引擎”,公布了东方父母的名字和所在单位。至此,个别网友的极端行为引发了王菲一家的恐惧。王菲甚至连家门都不敢迈出一步,因为经常有三三两两的网友在他家楼下游荡。后来看到有网友发帖子要请杀手限时干掉王菲的“网络追杀令”时,他开始夜夜失眠,再度患上抑郁症。

  2008年3月28日,因王菲起诉3家网站侵权。此案被称为“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

  在法庭上,张乐奕出示了一份特殊证据引发了庭审的高潮,这是一份长达十几分钟的录像,姜岩的父亲讲述了姜岩自杀前后,姜岩是自己40多岁才得的小女儿,她“聪慧、开朗、浪漫、孝顺”,然而王菲执意与其离婚。王菲和东方的关系是不道德的,王菲当面承认过出轨事实。最后,姜父感激网友对此事的关注,感激他们给姜家“无私的道德援助和精神支持”。在姜父讲述的过程中,几近病危的姜母哭着诉说对王菲的不满:“我们对他那么好,岩岩死后他却一直没来过……”

  在法庭播放两位老人的录像时,大多数网友在默默地流泪,有的网友小声抽泣起来,悲伤的情绪很快感染了旁边的网友,于是数名女网友都拿出纸巾擦拭眼泪。最后姜母撕心裂肺的哭喊让一位女网友浑身颤抖,她边哭边冲出法庭,泪流满面地蹲在院子里抽泣起来。

  庭审在一片哭泣中结束,再次开庭时证人吴某出现在法庭上,这位来自天津的证人是姜岩的网友。他向法庭证明姜岩自杀前把博客密码告诉自己,并委托其在12小时后将博客打开。2007年12月27日晚上,吴某通过QQ联系上了姜岩的姐姐姜红,并将姜岩的博客密码告诉姜红。但是,吴某称姜岩是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其密码,因为手机丢失无法提供短信。

  王菲代理人认为姜岩的博客密码后来转交到了张乐奕手中,张乐奕有可能修改姜岩的博客内容。张乐奕的律师当庭表示:“在姜岩第一次自杀时,是证人提醒了姜红拯救了姜岩。这证明了博客的密码是姜岩给证人的。当时第一次看到的内容和现在是一样的,没有改变。”

  接着,姜岩的姐姐姜红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姜红坦言自己是姜岩生前最后两天惟一的见证人。她回顾了姜岩与王菲恩怨的前后,指称王菲在妹妹自杀后就再没有出面。为了祭奠姜岩,姜红表示“需要找一个懂电脑的人来管理妹妹的博客,我想到了张乐奕,他是妹妹大学四年的男友。后来他建了一个网站,就是为了纪念和祭奠姜岩”。

    ■本案之法律解读

   2008年12月18日上午,“人肉搜索第一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张乐奕和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互动公司)侵犯了王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判令上述两被告赔偿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9367元;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删除了相关内容,被判免责。

  对王菲隐私权的侵犯

  公民的个人感情生活,包括婚外男女关系属个人隐私范畴。本案中,张乐奕和大旗网将此事实在网站上进行披露,并将网页与其他网站相链接,扩大了该事实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范围,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得以知晓,张乐奕、大旗网的行为构成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

  张乐奕对王菲的婚姻不忠行为持否定、批判的态度。其在网站上披露此事实和王菲的个人信息之前,明知披露对象已超出了相对特定人的范围,而且应当能够预知这种披露行为在网络中可能产生的后果。

  王菲的“婚外情”、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被北飞的候鸟和大旗网披露后,成为网民知晓其真实身份的依据之一,引发了众多网民的批评性言论及不满情绪,乃至形成了爆发和蔓延之势。因此,张乐奕、凌云互动公司披露王菲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亦构成了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这是用名誉权的方式对隐私权进行的间接保护。故认定张乐奕和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权。

  对王菲名誉权的侵害

  本案中,张乐奕、大旗网披露王菲隐私后,在造成众多网民在不同网站上持续发布大量批评和谴责性言论的同时,引发对王菲的“人肉搜索”,并逐步演变成对王菲进行密集的、长时间的、指名道姓的谩骂,甚至发生了网民到王菲及其父母住所张贴、刷写侮辱性标语等极端行为。张乐奕和大旗网的披露行为对王菲的影响已经从网络发展到现实生活中,不仅严重干扰了王菲的正常生活,而且使其社会评价明显降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王菲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

  对海南天涯再现网络科技公司免责之分析

  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天涯社区的管理者,依法制定有上网规则,并对上网文字设定了相应的监控和审查过滤措施;但中国文字的丰富性、多样性以及网络语言的不断更新变化,使得网站不可能将所有不雅言辞均纳入监控范围;根据现有通常的网站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网站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对所有网友的留言进行事前逐一审查。因此,网站管理者的监管义务应以确知网上言论违法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在确知的情况下如果放任违法或侵权信息的存在和散播,则构成侵权;而及时履行删除义务的,则不构成侵权。天涯公司在王菲起诉前已将相关文章及回帖删除,履行了监管义务,故不构成侵权。

  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

  王菲遭受舆论压力,承受了较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鉴于在相关网站披露情况之前,姜岩的博客已经打开并为公众知晓,张乐奕和凌云互动公司的行为只是扩大影响的一个因素,而非惟一因素,在北飞的候鸟和大旗网之外,还存在其他披露行为,同时王菲的婚姻不忠行为属实,且该行为为社会道德所否定,加之张乐奕在网站管理过程中有主动删除部分侵权信息的行为,大旗网的报道也包括不同立场的内容,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法院确定了张乐奕和凌云互动公司的赔偿数额。
 
 
来源: 法制日报周末报 (责任编辑:朱琳)

分享到:

139-138-3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