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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王先富 4月2日,浙江省温岭市殡仪馆原馆长王小平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小平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8年期间,温岭市殡仪馆骨灰盒供应商余某,为感谢王小平对其骨灰盒购销业务在招投标、货款支付等方面的关照,多次贿送给王小平香港回归纪念表、现金、购物券等财物,总计两万余元。殡仪馆的另一家骨灰盒供应商送给王小平财物近7万元。法院认为,王小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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