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茶庄力否涉案茶叶为其所售
“现在科技水平这么发达,连人民币都可以造假,茶叶和包装怎么不可能造假呢?”北京京城天福茶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带着浓重的口音坚决否认消费者李军峰手中的茶叶是他们公司销售的。
4月26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消费者李军峰状告京城天福茶庄一案。职业打假人王海作为李军峰的代理人参加了庭审。
2009年8月,李军峰在京城天福王府井店购买了96罐“天福813茶王”。自从他饮用这些茶后,每次喝完就兴奋得难以入睡。为了弄清原因,李军峰将茶叶送到专业部门进行了检验,却查出了“总皂甙”。
王海说,总皂甙是人参的有效成分,并不是茶叶中可能存在的物质。而且原告在之后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该茶的生产商网站中明确表示,该茶含有美国进口西洋参成分。而西洋参等参类从2000年起就被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属于药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包括茶叶在内的普通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庭审进入举证阶段后,王海首先向法庭出示了李军峰购买涉案茶叶时所开具的购物发票和小票,用以证明检测出“总皂甙”的“天福813茶王”是从京城天福王府井店购买的。可京城天福的代理人对此却坚决不予认可:“发票、小票只能证明京城天福在2009年确实销售过‘天福813’茶叶,不能证明李军峰在庭上提交的茶叶就是京城天福销售的。”
随后,王海拿出了两份公证书,根据公证书的记载,京城天福曾在其网站上公开介绍“天福813茶王”含有西洋参。而对此,京城天福的代理人却说:“我们公司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网站,原告所谓的我们公司官方网站未得到我们公司的授权。”
为了证明涉案的茶叶就是出自京城天福,王海当庭播放了一段他用手机拍摄的录像资料。这段录像里清楚地记录下了他在2009年9月9日再次在京城天福某门店购买天福813茶叶的经过。“天福813含有西洋参……”导购小姐的声音在法庭上清晰可辨。
对于这段录像,京城天福的代理人提出了异议,认为其真实性和是否剪接都无法确定,要求进行鉴定。
上午11时,法官要求双方各自提交茶叶以备鉴定,庭审随即结束。据了解,李军峰在起诉中,要求判令京城天福召回已经销售的“天福813茶王”、返还其商品价款7.68万元,并支付其购货款10倍的赔偿款76.8万元,两项共计84.48万元。
法制日报北京4月26日讯
法制日报记者 李松 黄洁 法制日报实习生 续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