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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呓语从床上摔下 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时间:2010-05-23 12:00:55

  


 
   【核心提示】
   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孩子,住校期间,睡梦中于深夜一点钟左右从双人床的上铺上不慎摔下,造成颅脑外伤、右额硬膜外血肿、右侧额窦积血、右额软组织挫伤、右眼钝挫伤、右侧颜面部软组织擦挫伤、左桡骨远端骨折及1、2、3牙冠折损等,共花费各种医疗费用近13000元,其所在学校在支付了3000余元的费用后就拒绝再行支付,双方由此而产生纠纷。

   【案情回放】

   梦中呓语从床上摔下    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吴明系某中学的住宿学生。2007年9月3日夜间1点钟左右,熟睡中因翻身摔落床下,致其受伤。天亮后,学校即将吴明送至其学校附近的村卫生室进行救治。2007年9月4日,因伤情较为严重,吴明被送往某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5天。经诊断为颅脑外伤、右额硬膜外血肿、右侧额窦积血、右额软组织挫伤、右眼钝挫伤、右侧颜面部软组织擦挫伤、左桡骨远端骨折及1、2、3牙冠折损等,共计支付医疗费12686.68元。吴明住院期间,某中学二次支付医药费3300元。2007年9月29日,吴明伤情好转出院。

   吴明在住校期间所使用的床铺是上下铺,吴明住的是上铺,该床铺的护栏位于床铺的两头,床铺的安全栏板高度为180mm,系某中学提供。吴明受伤住院后,其原来所住的床铺已经某中学移动。

【争议焦点】

   学校是否存在过错?对这个孩子因治疗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应当赔偿?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还是部分的赔偿责任?

   原告吴明及其代理人认为,原告是被告某中学的住宿学生,住校期间睡在被告提供的有设计瑕疵的上下二层双人床上,熟睡中因翻身摔落床下,致使严重受伤。被告虽然在原告住院治疗期间二次支付医疗费3300元,但是却对原告受伤住院期间的其他费用及相关的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近15000元则不愿支付。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被告应当对自己为原告提供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床铺给原告造成的伤害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被告某中学则认为,原告是我校的住校学生,在睡梦中摔落床下,其未有及时向学校报告,摔伤后第二天才告诉班主任。我们知道后在及时将吴明送往村卫生室进行治疗的同时,也通知了他的家长。在转往市医院治疗期间,我校两次为吴明支付医疗费3300元。吴明所使用的床铺确实是我校提供的,但床铺的类型是他自己选择的,况且该床铺是按照标准制作的,不存在任何的设计瑕疵。另外,我们学校在管理过程中也不存在任何的过错,学习之所以为吴明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也是出于一种人道主义,因此不应当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庭前、庭中、庭后先后数次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而未有形成一致意见。

   法院认为,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期间,学校有义务并应当提供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的校舍、场地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在本案中,原告吴明受到伤害后,虽然被告某中学对原告在校期间受伤住院的事实予以认可,但由于被告提供给原告的床铺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又在事故发生后将致使原告吴明受伤的床铺挪动,导致法院无法确认吴明受伤时所住床铺的确切尺寸,因此,被告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便是根据被告提供给法院的由其自行绘制的床铺的草图规格,该床铺的安全栏板高度仅为180mm,也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因而,被告提供给原告住宿的床铺在设计尺寸上明显存在瑕疵,因此导致原告吴明在睡梦中从床铺上摔下受伤,被告应当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原告吴明在诉讼中,未有就自已的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供能够证明给其造成伤害的床铺是何种类型,也是本院无法确定床铺确切尺寸的一个因素之一。另外,吴明作为一个年满十四周岁的学生,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也应当对与其年龄相适用的一些事情能够预见,对在睡觉时对自己呓语翻身所造成的自身伤害,未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因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第一百三十一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针对校园伤害专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等规定,判决被告某中学赔偿原告吴明所有损失的80%。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没有上诉,被告也依照判决履行了自己应当支付给原告的赔偿款。

   【对话法官】

   记者:这起校园伤害案件,作为被告的某中学到底存在什么过错?

   法官:在这起案件中,被告某中学有两点过错,一是给学生提供的床铺不符合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具(床类)主要尺寸》中规定的床铺标准为:放置床垫的床铺安全栏板高度要大于或等于380mm,不放置床垫的床铺安全栏板高度要大于或等于200mm,而被告某中学为原告提供的床铺安全栏板高度才180mm。二是被告在吴明住院治疗期间,擅自挪动更换了吴明在发生伤害时所使用的床铺,导致法院无法确定给原告造成伤害的床铺的确切尺寸。

   记者:法院判决被告对原告的各项费用总额承担80%的依据是什么?

   法官:法院在审理这起校园伤害案件中,除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外,还参照了教育部对校园伤害专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同时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及内心认知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作出了判决。况且学校在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有义务并且应当提供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的校舍、场地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同时还应当加强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当及时采取防护、警示措施,或是进行维修和更换,对其校舍、场地、生活设施、教学设施等还负有管理责任,对因此给人身造成伤害的学生,还应当及时的予以救助。

人民法院网 作者:睢宁县人民法院 冯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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