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被人们寄予厚望的《工资条例》,年内即可出台。但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企业家、工人还是学者,对《工资条例》的可行性都表示疑虑;参与该条例制定讨论的学者甚至透露,由于阻碍重重,特别是遭国有垄断企业反对,条例即使进展再快,也难以在年内出台(《经济参考报》5月27日)。
真的希望《工资条例》年内难以出台,不是歹戏拖棚,而是好事多磨。我清楚地记得,在2009年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言之凿凿,工资法正在酝酿之中,到了今年,已经由工资法降格为《工资条例》;到了现在,年内出台又变成了“难以在年内出台”,真的很担心条例最后被“拖死”。
新闻报道沸沸扬扬了近3年时间,《工资条例》依然是“养在深闺”,让人无缘识得真面目。《工资条例》目前依然是在极少数人之间讨论;依然是在先征求既得利益者、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的意见,使各方的利益博弈一开始就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如果说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生产蛋糕”,那么利益分配改革则是“切蛋糕”。这对操刀者来说,注定是需要大智慧和大胆量的。人民群众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是力量的源泉。《工资条例》的制定和出台也一样,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靠群众来贡献智慧,靠群众来给予“操刀者”勇气和决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反复证明,开门立法,有利于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决策与法律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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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