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警方解密电信诈骗“套路”
本网记者潘从武 本网通讯员刘青霞
近日,新疆公安厅发布预警信息,境外有人(使用不流利普通话)频繁冒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网络IP电话与新疆人员联系,以涉嫌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案下发法院传票为由,骗取对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疆公安厅提醒市民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向《法制日报》记者提供了如下统计数据:2010年,新疆全区诈骗案件同比上升48.5%,涉案金额19522.6万元,同比上升81.2%,诈骗方式多样,新手段、新花样层出不穷。其中,电信、网络诈骗成为主要犯罪手段。
王乐,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负责诈骗案件的民警,从警6年。
“从我们掌握的资料显示,涉嫌诈骗的嫌犯多为小学文化程度,他们作案时玩的是套路而不是智商。”王乐说。
3月1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负责诈骗案件的民警王乐讲述他与骗子打交道的经历时,将骗术归纳为三类“馅饼类”、“亲情类”、“震撼类”。
所谓“馅饼类”,是利用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以中奖、退税、预测股市等名义,引诱事主汇款转账达到骗财目的;所谓“亲情类”,是指利用人们为亲人好友担心的焦急心理,欺骗事主汇款转账达到骗财目的;所谓“震撼类”,即利用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裁决恫吓、使人惊恐慌张,再操控事主汇款转账。实施“骗术”者往往综合运用三类骗术以增加迷惑性。
2010年8月13日,乌鲁木齐市发生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89.9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件,被列为新疆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电信诈骗案。
“大多数电信诈骗都有国际化犯罪集团的背景”,据王乐介绍,这些国际化犯罪集团内部有详细分工,有人负责购买和联系电话卡;有人负责在境外给其他地区打电话或在境内给国外打电话诈骗;有人利用地下钱庄洗钱、取钱;还有人负责全盘工作。
据了解,电信诈骗的追赃工作非常艰难。 电信诈骗自出现以来,各种骗术不断花样翻新,至今已衍生出30多个变种,包括有中奖、汽车退税、信用卡消费、冒充熟人、绑架勒索、直接汇款、电话欠费、灾区募捐、网络购物、股票走势预测、彩票中奖等形式。
尽管“骗术”名目繁多,但若要避免上当受骗,就要对自己贪图便宜之心严加警惕,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