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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到了报废期 连人带车失踪了

时间:2011-09-06 20:41:54

  

延长的营运权该归谁引发官司,4辆出租车停运3年

 
  按南京市出租车行业的惯例,的哥要想开出租车,需要跟出租车公司签一份承包经营合同,双方按合同来办事。不过,有位的哥在合同到期时,却没按约定时间交还出租车和营运证,最终被出租车公司告上了法庭。直到2009年底,历经一审二审后,出租车公司最终赢了官司。可判决生效一年多了,出租车仍然不见踪影。让这家出租车公司更郁闷的是,他们共有四辆出租车面临类似问题。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的谢瑛律师坦言,这也暴露出了出租车行业的尴尬现状。

  □快报记者 鲍铭东 张瑜

  事件

  合同到期,的哥却不肯交车

  自从上世纪90年代起,的哥胡江伟(化名)就是江苏佳弗林出租公司(以下简称佳弗林公司)的出租车驾驶员了。2000年8月,他与佳弗林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约定自2000年8月到2008年8月这8年期间,胡江伟向佳弗林公司缴纳8万元首期承包金,并每月各向公司缴纳4088元“份子钱”。而佳弗林公司则会提供一辆符合客运要求、营运手续齐全的出租车。根据这份约定,胡江伟承包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出租车和车上附加设施、营运证都要交还给公司,以方便公司去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此外,公司还与胡江伟签了份补充协议,约定公司统一在承包合同期满时,将出租车产权无偿交付给胡江伟,并协助他办理过户手续,但营运证不在此范围内。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三名出租车司机也与佳弗林公司签了相同的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

  2005年,南京市出租车迎来一轮更新。当时按照政府要求,更新后,出租车公司可享受营运证延长的优惠政策。然而,包括胡江伟的出租车在内,这4辆出租车都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提前更新。佳弗林公司也没办法,只能等合同到期再说。

  2008年6月,在承包合同期限即将期满时,佳弗林公司通知胡江伟等人,表示不想再延续合同,并要求对方按时向公司移交车辆报废材料,以及出租车营运证等,因为这几辆车都到达报废年限了。不过,4辆出租车却没有按照通知要求移交车辆等,反而向佳弗林公司要起了补偿,双方几经协商都没有结果。

  诉讼

  要求的哥还车,一审被驳回

  的哥不将这些即将报废的车子还回来,公司的出租车便没法更新再重新投入营运,这其中的损失也由公司承担着。更为尴尬的是,如果这些报废车上路肇事的话,公司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无奈之下,佳弗林公司将这几名的哥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

  4名的哥分别被告上了玄武法院和鼓楼法院,胡江伟的案子是第一个开庭审理的。在诉状中,佳弗林公司要求胡江伟将车辆报废,并将报废材料以及出租车营运证等交还公司,并对违约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一审法院认为,在合同期满后,营运权属于佳弗林公司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营运证没按时交还,却不会导致佳弗林公司产生实际利益损失。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胡江伟限期交还营运证,而佳弗林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被驳回。

  这样的结果让佳弗林公司不服,随后,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状中,佳弗林公司表示,涉案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营运车辆8年报废),而胡江伟拒绝办理报废手续,公司有权要求他归还车辆。此外,佳弗林公司还表示,由于胡江伟不还车,也不归还营运证,导致公司没法办理报废更新,营运证也没法重新投入经营,这样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更大。

  二审赢官司,可找不到人和车

  2009年12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而这起案件中所涉及的机动车如果不及时报废的话,上路行驶不仅违法,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也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佳弗林要求胡江伟交还涉案车辆,目的是为办理该车报废手续,此外,涉案车辆登记在佳弗林公司名下,胡江伟本人也无法自行办理该车的报废手续。最终,法院判决要求胡江伟将车辆及附加设施交还公司,并配合办理报废手续,而公司在办理报废后,也应根据此前相关合同条文,将车辆报废补偿款交付胡江伟。

  拿到这个判决,佳弗林老总总算长舒了一口气,尤其想到接下来还有几个类似的案子要申请审理,他们心里也算有了底。但让佳弗林公司想不到的是,最后官司赢了,可胡江伟和车辆却下落不明了。佳弗林公司想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他们却没法提供相关信息,难道这一纸判决成了“白条”?

  昨天下午,记者根据南京中院判决书上所标明的地址,去寻找胡江伟在卫岗新村的家。而来到卫岗附近打听时,却没几个人知道卫岗新村的地址。后来,一位路边书报亭的老板告诉记者,早在三年前,卫岗新村附近就被拆了,原来的居民也不知道搬迁到哪里了。而江苏佳弗林公司称胡江伟将出租车藏了起来,可连胡江伟的下落都无从知晓,那辆报废出租车更是成了谜。

  至今,佳弗林公司的4辆涉案车被迫停运着,而下个月初,玄武法院将对另两起佳弗林的案件开庭审理,会有什么结果,佳弗林公司也只能等待。

  争议

  营运证延长优惠属于谁?

  其实,胡江伟几人之所以向公司要补偿是有原因的。在签订承包合同前,他们与公司签订过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并出资购买了营运车辆。但合同还没履行到期时,政府要求更新车辆,前一份合同提前终止,佳弗林公司相应的营运期限也得以延长。在胡江伟等人看来,延长的营运权其实应该归他们的哥所有,如果单纯按照2000年签订的合同,公司就要给他们补偿。

  可佳弗林公司却认为,既然双方有承包合同的明确规定,那就应该按合同来执行,而法院的判决其实也支持了这种观点。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南京市客管处出租管理科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2000年时,南京市出租车都是承包挂靠经营,有些公司甚至签订阴阳合同,由此带来很多后遗症。此次佳弗林事件公司损失也很严重,3年停运对于企业来说至少是10多万元/辆的损失。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前也有其他公司遭遇过这类纠纷,比如宏达公司,也曾经有辆出租车被司机藏匿起来,而公司打赢官司后,派人24小时跟踪监控,摸清车辆的下落后,最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才算顺利拿到报废车进行更新的。

  谁来给4辆车更新解死结?

  如果出租车被司机藏起来报废不了,是不是就无法完成更新了呢?假如出租车失火烧掉、被盗了怎么办?

  对此,南京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前一种情况需要公司和司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打官司。如果出租车被盗,可以报案出具盗抢证明,一定期限后可以办理更新手续。而像佳弗林公司这种情况,他们不能像身份证挂失那样批准更新,因为原车并未报废,报废要凭报废厂车辆解体证明才行,否则原车一旦出事,他们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客管处出租管理科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无法给佳弗林出具车辆报废允许更新的证明,因为原车还在。但对于佳弗林反映的问题,他们会牵头和相关部门协商,研究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的谢瑛律师表示,面对佳弗林公司的这种情况,除了申请强制执行,也别无他法。“如果发现的哥继续用公司的营运证进行营运,或者其营运过程中给佳弗林造成财产损失和伤害的话,公司完全可以额外主张权利。”谢瑛律师说。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佳弗林出租公司负责人时,对方也表示正在准备即将开庭的官司,等这几起官司判下来,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至于隐匿的的哥和出租车到底去哪里找,这对佳弗林公司来说,其实成了最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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