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点南京房地产网 静仔
今日副市长陆冰主持召开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干政策调整的建议。
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公布新规:从2009年1月20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调整,商品房首付款的金额由不低于总房款的30%调整为不低于总房款的20%;二手房首付款的金额由不低于总房款的40%调整为不低于总房款的30%;取消对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40%的限制。夫妻双方均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