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妹持堂姐户口簿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被结婚的堂姐该如何处理?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
最终法院受理了原告王金玲诉萍乡市湘东区民政局(注:自2004年元月1日起,萍乡市湘东区各乡镇停止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由湘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一集中办理,故本案以湘东区民政局为被告)撤销婚姻行政登记一案,并以原萍乡市湘东区某镇人民政府在为向王晓玲及李向阳颁发了王金玲与李向阳的结婚证时审查不严,且现已查明,王晓玲与李向阳的结婚证确系王晓玲冒用王金玲的身份取得,故依法撤销了该婚姻登记行为。(该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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